当前位置: > 人才培养> 研究生教育> 招生工作> 正文

湖北大学化学化工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作者:院办

发布日期:2021-04-27

阅读:


一、招生专业及人数

招生专业

研究方向

拟招生人数

材料制备与测试技术

不区分研究方向

3

录取分数线

1.初试成绩要求

单科线:≥40分,总分线:≥180分

2.复试成绩要求

复试单项不低于60分,复试加权成绩不低于60分。

3.总评成绩要求

总评成绩=100*(初试成绩/初试满分)*60%+100*(复试成绩/复试满分)*40%。

三、录取原则

1.坚持“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做到政策透明,操作规范,计划公开、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。

2.定向考生与非定向考生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分开排序录取。录取在职、定向考生人数不跨越1人。

3.加强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复审,对学位、学历、学籍信息有疑问的,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,如不能按期提供证明材料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
4.拟录取考生的就业类别和报考就业类别一致,不得更改。

5.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须在拟录取阶段明确,后期原则上不得更改。


化学化工

2021年4月27日


百度 搜狗 360搜索 酒店四巨头一年关店1900家,亚朵降价最凶 乔治·夏勒:我在蒙古草原追踪蒙原羚和野驴 上海,有多少人在“中年变法”? "卤鹅哥"获10万元奖励 安卓微信朋友圈实况照片可能要来了

      <code id='5c3f1'></code><style id='bcccd'></style>
    • <acronym id='42d76'></acronym>
      <center id='a4a2b'><center id='0589a'><tfoot id='7d8e3'></tfoot></center><abbr id='d4e79'><dir id='bf034'><tfoot id='946c9'></tfoot><noframes id='fb087'>

    • <optgroup id='0769d'><strike id='36e78'><sup id='a5845'></sup></strike><code id='1bc0d'></code></optgroup>
        1. <b id='6090f'><label id='e08b3'><select id='b99e9'><dt id='4d2da'><span id='2364e'></span></dt></select></label></b><u id='38e0a'></u>
          <i id='234aa'><strike id='e25d2'><tt id='0f9f7'><pre id='71779'></pre></tt></strike></i>